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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(105-2)學期「停修」申請時間為:
★(畢業班):自106年4月24日(一)上午10:00起至106年5月5日(五)下午6:00止。 ★(非畢業班):自106年4月24日(一)上午10:00起至106年6月2日(五)下午6:00止。(期中考後至期末考開始前二週) 於「學生資訊系統-停修申請」線上辦理,僅摘述重要規定如下:
(二)受理停修作業期間後,獲准停修之科目,非經簽奉核准者,不得要求撤回停修申請。 (三)科目停修後,其學分費(學分學雜費)已繳交者不予退費,未繳交者仍應補繳。 (四)經核准停修之科目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,並於成績欄註明「停修」,其學分數不計列於該學期及歷年修習學分總 數。 二、停修結束之次週,請各授課教師至「教師資訊系統」更新授課點名單。 105-2停修申請公告_中文 http://fn3.asia.edu.tw/ezfiles/22/1022/img/1808/416586401.docx 105-2停修-教師更新點名單路徑 http://fn3.asia.edu.tw/ezfiles/22/1022/img/1808/158033076.docx ~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