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最新公告】尊重智慧財產權宣導

  • 2019-09-10
  • 資訊處管理者(勿異動)
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函提醒:

一、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,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;又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。

二、檢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8年08月29日智著字第10816009900號函,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,請參閱該局網站(網址為http://www.tipo.gov.tw/),取得路徑為:該局網站首頁/著作權/著作權知識+/校園著作權。